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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分类:
在线咨询
邮件标题:
闯黄灯
信件编号:
20201585532 [
已审回复
]
发件人姓名:
崔先生
发送时间:
2020-08-18
邮件内容:
想了解一下,榆林交警部门对于闯黄灯行为是怎么处理或处罚的?有什么依据吗?谢谢!
回复情况: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行经路口遇到黄灯亮时,不要闯黄灯,等到绿灯亮后再通行。
回复时间: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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