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根据条例要求,支队编制了《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警务信息提供指引。
一、工作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支队办公室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事宜。
机构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长城北路3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15∶00—17∶30)
联系电话:0912-3268844
传真号码:0912-3268777
通信地址::榆林市长城北路34号,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
电子邮箱地址:42635741@qq.com
邮政编码:7190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和分类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的警务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其中机构概况分为支队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4项;综合信息分为政策法规、部门文件、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权力清单、工作报告、部门预决算8项
(二)公开形式
1、主要通过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http://ylgajj.yl.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开。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4、政务新媒体(“榆林交警”政务微博、“榆林交警”政务微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长城北路34号,联系电话:0912-3268844)获取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警务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警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